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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制造质量标准(三)
浏览次数:次   发布时间:2014-12-08 14:57:00

第九章、整机安装要求和试机规定

  • 1.微波泄漏符合国家标准GB10436-89以及GB5226电气安全标准。
  • 2.整机安装后外观应线条流畅,棱角分明、美观亮丽。
  • 3.整机组装好后全长水平度公差不得超过1.5‰。
  • 4.整机组装好后全长垂直度公差不得超过2mm,与水平面呈90°±30′。
  • 5.整机通电试机不得少于30分钟以上。
  • 6.传输带跑偏沿整机全长在胶滚两端测量左右总偏差不得大于25mm。
  • 7.冷却和加热等系统在正常负荷下试运转,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• (1)系统中各机电通路应畅通无阻。
    • (2)系统中各阀件和控制机构的动作应正确、灵活、可靠。
    • (3)工作介质的供给不得间断或泄漏,压力、温度和其他参数应达到规定值。
  • 8.轴承在正常负荷下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• (1)不得有异常声响。
    • (2)滑动轴承的温度不超过60℃,滚动轴承的温度不超过70℃。
    • (3)密封良好。
  • 9.各传动机构在正常负荷下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• (1)传输带不得有打滑现象。
    • (2)链条和链轮应啮合平稳,无噪音和卡住现象。
    • (3)离合器的动作应灵活可靠。
    • (4)各种齿轮传动不得有异常声响,停止运转时应检查齿轮啮合表面是否有不正常的磨损现象。
  • 10.操作系统在正常负荷下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• (1)各操作开关和联锁装置均应灵敏、正确可靠,操作装置运用时应轻便,其标志牌所示应与实际作用相符。
    • (2)对安全装置应连续做数次试验,确保可靠、灵敏和正确工作。
  • 11.试机结束,经检查合格后,按规定拆机包装。

第十章、涂漆和包装

  • 1.各种配件及产品的非加工面,除下列情况及特殊要求外,均应涂漆:
    • (1)焊后内部呈封闭的零件,其内部表面。
    • (2)经常扭动螺钉、螺母和表面。
    • (3)铜、铅、塑料等材料制成的零件表面。
    • (4)有镀层的零件表面。
    • 2.对涂料颜色的一般规定:
      • (1)对于裸露外面,未加保护的快速回转零件如:皮带轮、齿轮、链轮等轮辐及辐板,均涂红色。
      • (2)防险装置的按钮、油嘴、注油孔、压力润滑器及各种特殊标志等的外表面应涂以红色涂料。
      • (3)各种产品附属管路的涂料颜色规定如下:一般水管路,绿色;空气管路,浅蓝色;热风管路,红色。
      • (4)除以上各项规定外,其他非加工面涂料颜色自定。
    • 3.装配后不易涂漆或不能涂漆的表面,应在装配前涂漆。
    • 4.对涂层遍数无特殊规定时,一般涂一遍防锈底漆及二遍面漆。
    • 5.已经涂漆的配套外购件,如漆膜有损伤时,应重新涂漆。
    • 6.外观要求光亮的漆面时,应先用腻子腻平被涂表面,并打磨光滑。腻子必须牢固的附着在机件上不得脱落。凉干后表面不应产生收缩及裂纹。
    • 7.涂漆的环境温度应在15℃以上,最低不得低于5℃。
    • 8.底漆一般采用红丹防锈漆和醇底漆,面漆一般采用醇酸磁漆酚醛磁漆或调和漆。
    • 9.涂层两色相交处,界限必须整齐明显,不得有不规则的交错线。
    • 10.两个经常折装的零件,其联接处的涂层接触面,必须平整、缝线明显,不得有漆成一片的现象。
    • 11.各道油漆应涂的均匀,颜色一致,不得有流挂、漏漆,不连续缺陷。
    • 12.凡经过加工的零件表面和产品外露表面均应有保护层或脂及膜等,对精密贵重零件进行特殊包装密封,小件装于木箱或条筐内,大件及产品用包扎材料包扎以防磕碰和锈蚀及损伤。
    • 13.设备的所有运动部件,必须调整到最小轮廓尺寸,并加以固定,以防损伤和破坏。
    • 14.装于箱内(筐内)的包装物,不论其形状大小和数量多少,均应垫平卡紧,距箱壁四周不少于25毫米。以防止运输中发生碰撞、损伤。对于精密易损件,所有空间应用绵软物塞满。
    • 15.装于箱内的零部件,应附有该件的代号、名称、数量等的标签。产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资料也应随箱附带。

广州越能工业微波设备有限公司编制

2009-01-0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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